單位 | 人事室 | 發公告者 | 人事 | 來源 | 117.56.?.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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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| 轉知經濟部所屬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花東區處自營之「台糖花蓮旅館」,提供全國公務人員及教師108年度國民旅遊卡住宿優惠專案,請協助轉告周知。 | 相關網址 | 無 | 人氣 | 445 |
時間 | 2019-01-14 15:14:51 | 相關附件 | 無 | 管理 | 編修 刪除 |
主旨:轉知經濟部所屬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花東區處自營之「台糖花蓮旅館」,提供全國公務人員及教師108年度國民旅遊卡住宿優惠專案,請協助轉告周知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花東區處108年1月9日花東綜經字第1088000270號函辦理(如附件影本)。 二、「台糖花蓮旅館」為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,登錄類別為旅宿業一般旅館,通過交通部觀光局三星級認證。該旅館符合國旅卡八千元觀光旅遊額度之核銷項目有住宿、旅館直營商品(台糖系列商品)。 三、為落實政策鼓勵公教人員安排旅遊活動,刺激國內經濟,持國旅卡入住該旅館,可享溫馨和風木屋(雙人房)每間2099元(原價4200元)、合家歡VILLA木屋(四人房)每間5099元(原價10000元),加床每人800元,假日不加價(春節期間及連續假日不適用),公教國旅卡特約專案至108年12月31日止。 四、該旅館自即日起至108年1月31日,配合觀光局擴大國旅補助專案,凡入住星期日至星期四(不含星期五、六),可享每房1000元折扣,30歲以下及60歲以上享每房1500元折扣,此優惠方案可採國旅卡結帳,與國旅卡優惠方案併用。 五、提供公務出差之人員(含公營行庫所屬人員),每人1400元至1800元(依該單位住宿差費核銷標準)優惠住房方案,入住無須再補房價差額。 |